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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协篮球规则_篮协联赛纪律处罚规定

tamoadmin 2024-05-27
1.刘炜怎么被停赛了?2.2020cba外援使用规则3.中国篮协对张镇麟处罚4.CBA官方公布对首钢处罚决定!为何众多球迷对此结果不认同?5.国际篮球规则和nb

1.刘炜怎么被停赛了?

2.2020cba外援使用规则

3.中国篮协对张镇麟处罚

4.CBA官方公布对首钢处罚决定!为何众多球迷对此结果不认同?

5.国际篮球规则和nba都有什么区别?

6.cba是不是没有对裁判的管制条例

7.求十年庆典主题。为大学篮球协会的十年庆典晚会主题。主题鲜明。有才人士快来帮忙了。。

篮协篮球规则_篮协联赛纪律处罚规定

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主客场赛制,两周五赛和一周三赛相结合。

1、常规赛:所有参赛球队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常规赛排名办法:常规赛按比赛胜场数/负场数比率确定常规赛总排名,胜场率高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胜场率相同,则以两队之间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两队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胜场率相同,则以相互间胜负场数排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相互间胜负场数相同,则以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2、季后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五战三胜制(1—2—1—1),总冠军决赛采用七战四胜制(2-3-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1、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半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则按照常规赛成绩来决定排名。

2、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则按照常规赛成绩决定排名。 1、采用4×12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2、一名队员已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3、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4、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一次30秒钟短暂停。

5、投中篮后和第4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均在“掷球入界线”执行掷球入界恢复比赛(但本应位于前场端线掷球入界除外)。

6、比赛用球:采用中国篮协审定并提供的7号联赛用球。 球队报名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其他随队可坐在球队席专职人员最多可报5人,如助理教练员、体能教练员、球队管理、翻译、医生等;运动员18名(含外籍球员2人),有资格选择亚洲球员的俱乐部可报运动员19名。比赛当日上午的赛前联席会上,双方运动队必须确定参加当场比赛的含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在内的不超过12名运动员的名单,并由双方教练员、技术代表签字确认。名单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实因伤病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在赛前40分钟提交由主教练和队医签字的书面申请并经技术代表同意后进行更改。

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俱乐部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赛季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能参加比赛。

报名时间

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报名材料,并按联赛统一要求上报主场城市、比赛场馆和承办单位以及球队名称和标准简称等有关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用电脑打印并将电子文本上报中国篮协竞赛部。报名资料包括:运动员姓名、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身高、体重、位置等;球队报名表须加盖俱乐部和医务单位公章;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数码照片(必须穿着联赛指定装备拍照,教练员可穿着正装);俱乐部、教练员、主力队员简介;俱乐部、赛区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等。

比赛服装

每队至少须有深浅两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其中一套为主场(浅色)比赛服,另外一套为深色比赛服,客场比赛时应穿着深色比赛服。比赛服上印制信息必须符合《篮球规则》和《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但双位数的号码每位数均不能超过5。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更改。被替换的外籍球员使用过的号码,本赛季不得被新外籍球员再次使用。

国内球员参赛资格

1、在中国篮协办理了2013年度注册手续并经过公示;注册时未满18周岁的,到18周岁生日时即可上场比赛(国家队正式队员不受此限制)。

2、参加了中国篮协组织的CBA联赛注册运动员短期交流“摘牌”并办理了注册手续并经过公示。

外籍球员的选聘及参赛规定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7名的球队和2013年新参加联赛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亚洲球员指代表该亚洲国家参加亚洲锦标赛、亚洲运动会的参赛队员,护照中标注的出生地必须为亚洲国家),该亚洲球员不占俱乐部原报名名额。

2、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但俱乐部对2012—2013赛季最后注册本队的外籍球员拥有2013—2014赛季注册优先权。

3、外籍球员注册时间:外籍球员必须签订符合中国篮协有关外籍球员注册管理规定的合同并将合同报中国篮协审核、盖章、备案。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并通过审核即可参加比赛,但必须保证全部注册手续最迟于比赛当日上午10点前通过审核(以中国篮协通知为准)并在赛前联席会上公布,否则不允许参加当日的比赛。

4、在整个赛季期间各参赛队可以更换外籍球员(含亚洲球员)3人次,其中常规赛2人次,季后赛1人次。

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注册的外籍球员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籍球员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籍球员不能在赛季中代表其他运动队参赛。

7、外籍球员上场规定:实行2人4节6人次;与没有外籍球员的队伍(即全华班)比赛时执行2人4节5人次,最后一节只允许1名外籍球员上场,同时,亚洲球员等同外籍球员计算上场人次。

注:亚洲球员使用办法等同国内球员;有资格注册并使用亚洲球员的运动队,如不注册亚洲球员,可增加1人次的外籍球员上场时间,即2人4节7人次。亚洲球员一旦完成注册,无论参赛与否,不得再使用2人4节7人次;已经使用过2人4节7人次的,赛季间不得再注册亚洲球员。

球队席

球队席总人数不得超过19人(摆放14把联赛统一定制的椅子),只有《联赛官方手册》编印在册的教练组成员和运动员方可在球队席就座。除因更换教练组成员和外籍球员外,凡未列入《联赛官方手册》的教练组和运动员以外的人员(含俱乐部管理人员),一律不允许坐在球队席。

名次奖励

获总冠军授予冠军奖杯;获前2名,分别授予金、银牌。

赛前联席会

比赛日当天上午10点整召开赛前联席会(新疆赛区11点召开)。

参加人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赛区竞赛负责人、赛区安保负责人、记录台组长、双方运动队领队、教练员(特指主教练,外籍教练员要带翻译)、体育馆负责人。

领队、教练员如无特殊情况须出席赛前联席会。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在联席会开始前向联赛办公室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助理教练员参加。无故不出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联席会的教练员,当场比赛不得担任临场指挥工作。 2012年12月31日,中国篮协宣布山西外援马库斯·威廉姆斯因吸食大麻,中国篮协对其作出禁赛6个月的处罚,对山西中宇俱乐部主教练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山西中宇俱乐部处以10000元罚款。

2013年11月6日,CBA山东黄金队外援阿巴斯在3月15日和北京金隅的比赛中,尿检呈阳性。中国篮协对其进行了处罚,警告并罚款10000元,免于禁赛。主教练巩晓彬被罚款10000元,山东队被警告,球队被罚款20000元。

刘炜怎么被停赛了?

北京时间12月4日下午,CBA纪律委员会主持召开了滇沪群殴案听证会,上海、云南双方的相关球员都各自陈述了事实,篮协已认定上海方面应负主要责任,最终的判罚最早要等到5日才能出炉。

篮管中心党委书记刘晓农表示:“此次事件主要责任方是上海。”但他并未说明云南方面是否没有责任。

从刘晓农的表态看,上海两位主要参与者刘炜、蔡亮都将难以逃脱禁赛和罚款的处罚。很显然,刘炜之前“劝架并未打架”的说法并没有获得支持。

昨天云南队还带来了两位证人,并且出示了两段录像,一段为现场监控录像,一段为球迷手机拍摄的群殴录像。这两段录像成为本案的关键物证。

事件回放

上周五,云南队主场击败上海队,云南队外援嘉伯在比赛中与上海队蔡亮发生冲突,在赛后的休息室过道上,嘉伯与刘炜等多名上海队球员进行了群殴。嘉伯表示,是刘炜先动的手,刘炜则表示自己只是劝架,没有参与斗殴。(

2020cba外援使用规则

12月4日晚,中国篮协终于打出了今年CBA“治安管理”第一记重拳,因为赛后 在休息室外通道处与云南外援嘉伯发生冲突 ,上海西洋队球员刘炜和蔡亮被分别处以“通报批评、罚款5万元、追加停赛10场”的处罚。对于目前成绩糟糕,直奔九连败的上海队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 而禁赛10轮罚五万,也是CBA14年来最重的罚单!03年王守强和焦健斗殴的处罚也仅仅是罚款8千元并停赛6场。(回顾CBA暴力事件)

关于对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及运动员刘炜、蔡亮的处罚通知

11月28日晚,在2008-2009赛季CBA职业联赛第6轮第48场云南红河队与上海西洋队比赛中,当比赛进行至终场前1分53秒时,云南红河队外援嘉伯和上海西洋队6号队员蔡亮在场上争抢球时发生冲突,临场裁判员对云南红河队外援嘉伯判罚了技术犯规,云南红河队教练随即把嘉伯换下场,随后,上海西洋队部分球员和教练对此判罚和对方外援嘉伯表示了不满。

赛后,在体育馆内的通道处,上海西洋队部分队员与云南红河队外援嘉伯发生冲突,历时一分十六秒(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冲突发生在22点09分33秒至22点10分49秒之间)。

事发时,临场技术代表和比赛巡视员正在参加赛后新闻发布会,闻讯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取证,找在场人员包括冲突双方有关人员和值勤的保安、球迷、裁判接待人员等了解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调看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让双方球队以及第三方目击证人书写冲突的经过。11月30日,中国篮协又安排工作人员在宁波赛区对上海西洋队部分队员分别作了询问和笔录,核实事发当时的细节。

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中国篮协于12月4日在北京召开了征询会,参会人员有:当事双方相关球员和教练、俱乐部负责人、第三方证人、中国篮协领导、联赛纪律委员会成员、中国篮协的法律顾问及相关法律专家等。此外,还邀请了媒体代表、当事双方球队联赛指定记者及球迷代表列席旁听。在征询会上,联赛纪律委员会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进行了询问,认真分析研究了现场监控录像和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词和证言。

经认定,事发当时的基本事实是:比赛结束后约10分钟,上海西洋队队长刘炜带领多名队员走出本队休息室,穿过通道,向云南红河队休息室方向走去,没有见到嘉伯,刘炜与其他队员退回,而上海西洋队6号队员蔡亮等三名队员则留在原地。此后,云南红河队外援嘉伯走出云南队休息室,携三个孩子及妻子岳母准备返回驻地,在通道内,遇到了等候在此的蔡亮等上海西洋队队员,蔡亮首先向嘉伯砸过去一瓶矿泉水,而此时再次返回通道的刘炜等多名队员随即冲上前去,现场两名保安人员阻拦未果,之后,上海西洋队多名队员将嘉伯逼到墙角进行围攻。整个过程持续了约一分多钟,后刘炜等上海队队员被闻讯赶到的大批保安人员和工作人员拉开。

本次冲突事件,虽然事发在赛后场馆通道内,且没有人受伤,但上海西洋队部分队员蓄意围攻对方外援,且上海西洋队刘炜等队员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此事件情节恶劣,性质严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CBA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为严肃联赛纪律,维护联赛形象,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七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就上海西洋队所在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教育管理不力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万元”的处罚;给予冲突事件中的主要责任人——上海西洋队队长8号刘炜“通报批评、罚款5万元、追加停赛10场”的处罚(12月5日第九轮至12月26日第十八轮停赛);给予冲突事件中的主要责任人——上海西洋队队员蔡亮“通报批评、罚款5万、追加停赛10场”的处罚(12月5日第九轮至12月26日第十八轮停赛)。

中国篮协责令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西洋篮球队和运动员通过此次事件认真吸取教训,遵守联赛纪律,进一步学习联赛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中国篮协要求CBA联赛各俱乐部引以为戒,严格队伍管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要求CBA联赛各赛区加强赛区安保措施,切实保障联赛期间运动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确保联赛顺利进行。

中国篮协对张镇麟处罚

新赛季外援具体规则为:每一支CBA球队最多同时可以有4名外援。有外援球队之间交手时,比赛实行外援4人4节4人次的上场办法;有外援球队和无外援球队之间交手时,变为4节2人次。缓冲期结束后,外援球队与无外援球队同实行2人4节4人次。

以上情况在第四节的外援使用均只能为一人次。新赛季CBA在外援使用规则方面变化也很大。过往几个赛季惯用的4节4人次将被4节4人次取代。此外,联赛还为外援回归设置了一个“缓冲期”。

扩展资料:

CBA新赛季对于球员在场上的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将有更严格的吹罚和惩罚措施。对技术犯规方面增加了罚款和停赛处罚。在关于取消比赛资格犯规的判罚规定中新加了一条:掏、打、抓、蹬、踏对方队员的要害部位。

而在技术犯规方面,常规赛阶段每一位CBA球员累计9~11次技术犯规时间罚款5000元,达到12次(含第12次)之后每一次罚款10000元,同时累积到第11次自动追加停赛一场,此后每多累积3次,自动追加停赛一场。

季后赛阶段,技术犯规累计3~4次罚款5000元,自第5次起(含第5次),每累计一次罚款10000元,个人技术犯规达到4次时自动停赛一场,此后每多累计2次技术犯规,追加停赛一场。

半岛网-新赛季CBA规则有变化 联赛轮次增多技术犯规处罚升级

CBA官方公布对首钢处罚决定!为何众多球迷对此结果不认同?

中国篮协对张镇麟的处罚是必要的,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维护篮球运动的形象。

首先,作为一名职业球员,张镇麟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中国篮协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篮球是一项受欢迎的运动,在中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市场潜力。然而,如果比赛存在违规行为和不公正现象,这将对篮球运动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中国篮协必须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以维护篮球运动的形象和信誉。

综上所述,中国篮协对张镇麟的处罚是必要和合理的。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篮球运动的形象,也为其他球员和球队树立了一个鲜明的警示标志。同时,我们也希望这一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反思,促进中国篮球运动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篮球规则和nba都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处理结果,不能让人信服!前用车,后有辙。青岛队的吴庆龙教练,是在裁判判罚不准确的前提下,和主裁判讨论,为什么不判罚违体犯规的情况下,激怒了吴庆龙教练,是裁判明显错判的前提下,吴庆龙爆发脾气,从而被严厉处罚的,可是北京首钢,以翟晓川为代表的北京首钢队队员,在裁判准确判罚的基础上无理取闹,性质和概念完全不一样,反而吴庆龙处罚严重,可北京首钢翟晓川,只罚款3万,何以服众?无理取闹,和有理讨论,并且激怒吴庆龙,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翟晓川交上钱,没事了。如果下一次,翟晓川准备好钱,继续大闹天宫。看看怎么处理?

舍不孩子套不住狼!没有狠心当不了晚娘!不对邪恶下狠手,邪恶扶正了,孩子大了不由娘!大行不顾细谨,CBA公司你照顾不了所有篮球运动队,靠这种手段围不住北京首钢。你从现在临场裁判执法看,和深圳队的比赛第四节,众目睽睽之下裁判再次“对我们有利”,北京首钢队队长知情了吗?不是照样吼天吼地?裁判汪梅判罚已经是暗箱操作,明眼人知情!结果最后汪梅裁判做出正确判罚,被北京首钢败坏的一钱不值!CBA公司审时度势,快刀斩乱麻,痛下狠心,坚决处理北京首钢队,斩除后患,不留遗憾!

典型的双标,官僚主义!中国男篮即将等同于中国男足!罚3万?连翟晓川都觉得意外,看来28号裁判还得去首钢道歉吧?

最主要原因就是CBA公司及其纪律委员会明目张胆地玩双标玩针对,他们眼里只有首钢队和非首钢队。从本赛季开始的装备罚巨款事件涉及各个球队的球员很多,唯独首钢虽然被图文并茂举报的球员包含了两个外援翟晓川在内的多位主力队员,但CBA公司只抓一个已离队的林书豪做代表,说句不好听的,作为处罚的停赛是毫无意义;然后到CBA公司虽本赛季打着重拳严打恶意犯规的旗帜,赛季初还对几个场上漏判的违体犯规做了追加处罚(当然这里没有首钢队员),但面对首钢领跑恶意犯规榜导致多人伤退却从俱乐部到伤人者均拒绝以任何形式当场或场外致以慰问或歉意的行为保持沉默,连个最无关痛痒的通报批评也没有;再到因为一个正确判罚去企图以退赛、追骂裁判员、大闹技术台及砸饮水机损坏更衣室设施泄愤的闹剧,虽然是首钢重重拿起的,却也不出意料地被CBA纪律委员会轻轻放下,相比此前对其他球队性质更轻的违规行为动不动就停赛、动不动就一个人罚三五万,首钢受到的处罚真可谓是亲妈般操碎了心的略呈小戒,为的只是堵悠悠众口;这一桩桩一件件,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被偏爱的就是有恃无恐,首钢可以的其他球队却想都别想。对于CBA公司而言,持续不断的双标行为是本赛季公愤不断的根源原因,厚此薄彼,同样的违反规定总是这边重罚那边轻判。

看到处罚结果,好失望!对篮协及CBA联盟跟着美国做狗执行双标令全国球迷对篮球的喜爱和希望已彻底失去了观看的价值,对中国的篮球跌落深渊已无法挽救绝对的叹息,遗憾!

法律还有回避制度,篮协为什么不回避?租首钢房产,典型的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翟小川一声吼没良心彻底撕开了姚明的遮羞布。

因为是北京队。先天性优惠。

这种处罚,只会令别的俱乐部及球迷讨厌首钢,甚至孤立首钢,增恨首钢。对首钢没半点好处,对CBA联盟没半点好处。不公平,不公正的,厚此薄彼的处罚谁服,当官的,表面看来护了首钢,骨子来害了北京首钢呀?接下来的乱子有得你收拾。

北京首钢的处罚有些方面太轻。

例如翟哓川的咆哮大闹赛场,裁判居然没有判罚,篮协的追加处罚也不痛不痒,何以服人啊?

换你其他队的球员和教练出现翟晓川类似形为少说也得停个三五场,一个通报批评是什么鬼?一个无厘头的处罚,避重就轻。北京队的火气或许就是裁判和篮协照顾出来的,其他球队面对北京时要小心再小心,生怕被废。而北京队的这种形为在开赛之初就给个别球员一个严厉处罚,现在北京队也会老实。

这次篮协的处罚就是一面镜子,篮协这碗水没端平,北京队受到照顾反而觉的自已很冤,所有球队和球迷都针对北京队。

问题大家都明白是什么,只有北京队和篮协身在此山中,不知此山景。

讨厌首钢,讨厌北京,没有任何理由[捂脸]

这问题之前都有先例的,有前车后辙摆在那里,你判罚没跟样,谁能服你?别说当场咆哮离场,对当值裁判无礼,无视比赛规测。就算是哪一个主教练为球员分解辨说都要罚款禁赛,某个球员犯了一丁点儿错,又放过了谁?为什么北京队就可以例外?你姚明作为蓝协主席,自己给广大球迷和各家俱乐部一个交待好吗?你是有意偏袒,还是你根本看不到?你有没有想过众家俱乐部,和所有球迷为什么针对北京队?众心难服,不是一朝一夕的,霸王球,动不动就玩小动作伤人家球员,动不动向裁判施压,咆哮赛场,这也叫 体育 精神吗?

我们球迷看球,看的是正能量,看的是真正的职业道德,各争所长论输羸,原谅伤害是在无意中,而不是明知犯了制约也去犯,这种思想道德叫故意,是不尊重。裁判要罚人,不是看谁,针对谁,而是该一视同仁,你说自己看不见,没有看清,有录像回放,有证据在,为何你不执行?要想广大球迷服你,你必须解释清楚之前那些判罚,和今天的为什么不判罚。

cba是不是没有对裁判的管制条例

1、比赛时间不同

NBA每场比赛为48分钟,分4节进行,每节12分钟;FIBA为40分钟,分上下半场,每半场的时间为20分钟。

2、三分线距离不同

NBA的3分线距离为23英尺9英寸(边线的3分线则为22英尺)顶弧距离篮筐(7.24米);FIBA三分线距离为6.25米,相对近一些。

3、暂停规则不同

NBA在比赛中,球员和教练都可以叫暂停,国际篮协规定只能教练员叫暂停。

扩展资料

普通个人犯规是指在球进入比赛状态之后到一节比赛结束的警报声响起之前,和对手球员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如果在个人犯规发生之前比赛时间已经结束,这次个人犯规将被忽略,除非这是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技术犯规是指对球队成员在场上或者在板凳席上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或者违例的处罚。

双方犯规是指任意两名对手球员在近似同时的时间内均实施了个人犯规的情况。

进攻犯规是指一名进攻球员在球进入比赛状态且本方控制球的情况下实施的非法身体接触。

失控球犯规是指在球进入比赛状态之后,没有球队控制球的情况下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恶意犯规是指无论死球或者活球状态下,一名球员对对手施加不必要的和/或过分的身体接触。

拳击犯规是指无论死球或者活球状态下,一名球员拳击对手并发生身体接触的行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篮球规则

百度百科-NBA规则

求十年庆典主题。为大学篮球协会的十年庆典晚会主题。主题鲜明。有才人士快来帮忙了。。

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一支有高度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精湛业务水平、又红又专的篮球裁判员队伍,为提高我国篮球运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球协会(简称中国篮协,下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裁判员要严格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坚持“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准确执行”的原则,为运动队提供公平竞赛环境,保证竞赛公平、稳定、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裁判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体育事业、热爱裁判工作、钻研裁判业务,接受中国篮协和地方体委(地方篮协)的领导,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处理好裁判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

第四条裁判员的技术等级称号为:荣誉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国家A级裁判员、国家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二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

第五条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国际级、国家A级、国家级裁判员和技术代表均适用本办法。国际级、国家A级、国家级裁判员也必须服从所在地方体委(篮协)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地方篮协)、解放军、各行业体协、各直属体院的竞赛部门及中国篮协的会员组织,在与本办法不相冲突的条件下,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的规定,负责对其所属裁判员(主要是一级及一级以下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

第七条裁判员工作调动时,应出具现所在单位的证明并持裁判证书向所到地区体委(篮协)裁委会登记,继续参加裁判工作。

第八条裁判员执行临场裁判任务或参加中国篮协(地方篮协)举办的裁判学习班、各类培训班等活动的表现,将作为其所在体委系统(地方篮协)对裁判员工作评估的内容,此评估内容也将成为中国篮协选派裁判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中国篮协裁判委员会是中国篮协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全国篮球裁判员的管理工作,并对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进行培训、考核、审批、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中国篮协裁判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由中国篮协裁判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中国篮协裁委会根据比赛计划分期向有关地方体委(篮协)公布本年度赛区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工作安排计划。重要比赛的裁判员安排将采用临时通知的办法。

第十二条裁判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赛区报到。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工作,须于报到前十五天通过所属地方体委(篮协)竞赛部门向中国篮协裁判委员会请假。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十三条裁判员要坚决遵守和执行中国篮协发布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的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严于律已、服从大局、保持公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第十四条裁判员要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精通竞赛规程、篮球规则、裁判法;裁判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裁判员须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模范遵守赛区或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观念,接受技术代表和裁判长的领导,服从分配,维护团结。不得搬弄是非、传播流言蜚语或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第十六条临场裁判员要排除干扰,不殉私情,秉公执法,做到公正、准确、积极、稳定;要大胆管理,坚决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和暴力行为。

第十七条裁判员(技术代表)要坚持原则,保持廉洁,严禁收受贿赂、超标准酬金或变相索贿。在赛区期间谢绝一切宴请、馈赠礼品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赛区饮酒和禁烟区吸烟,不得无故延长在赛区的滞留时间和进行公费旅游。

第十八条认真开好赛前准备会;比赛中坚持“主裁副裁一致、主队客队一致、整场尺度一致”的原则;赛后认真总结,找出缺点、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九条裁判员临场时要摆正自身位置,应对中国篮协、运动队和观众负责,处理好严格执行规则和保证比赛顺利、流畅之间的关系,鼓励运动队(员)发挥水平、赛出风格。

第二十条裁判员要加强体能锻炼,时刻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工作中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在全国正式篮球比赛中必须穿着中国篮协指定(或认可)符合篮球规则规定的服装装备,并佩戴由中国篮协颁发的各级胸徽。每年在赛区必须通过体能测验(各类培训班还将进行体能及理论测试)方能担任本年度裁判任务(具体测验标准附后)。

第四章注册登记

第二十一条国际级、国家A级、国家级裁判员实行年度注册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总政宣传部,行业体协,直属体院须于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间,将所属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名单统一向中国篮协办理注册。注册费:国家级100元人民币、国家A级150元人民币、国际级200元人民币(费用由裁判员个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注册登记时须使用中国篮协统一编制的表格(附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安排下一年度的裁判工作。连续两年未在中国篮协注册,将自动取消其裁判员等级称号。

第二十三条各地方体委(篮协)裁委会向中国篮协裁委会注册时必须上交一份上年度裁判员工作总结和下年度裁判工作计划,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注册。

第二十四条根据每年的竞赛计划和注册情况,中国篮协裁委会安排技术代表、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含个别一级裁判员)参加赛区工作。

第二十五条中国篮协负责所属国际级裁判员向国际篮联的年度注册;凡国际级裁判员在国际篮联组织的复试中,体能、理论有一项不及格者,一年内将不安排境外裁判任务,自负国际篮联国际级裁判员注册费(120马克或等值人民币);连续两次复试不及格者,两年内不安排境外裁判任务,自负国际篮联国际级裁判员注册费(120马克或等值人民币);三次复试不及格者,取消其国际级裁判员称号。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级裁判员中,根据裁判员的水平、体能、年龄及日常表现等情况,每年由中国篮协公布25-35名国家A级裁判员名单,他们将与国际级裁判员共同承担国内高水平比赛任务。根据个人执裁表现及评估情况,每年对国家A级和国家级裁判员人员进行升降,其调整人员比例每年为15-20%。

第二十七条在各篮球俱乐部和运动队任职的裁判员,中国篮协将不安排其参加有该俱乐部(运动队)参加的赛事裁判工作。

第二十八条在中国篮协注册的裁判员,如应邀参加非中国篮协主办的跨省市、跨行业比赛的裁判工作,国际级裁判员必须向中国篮协裁委会申报批准;国家裁判员须经所在地体委(篮协)提出申请,获批准后由体委报中国篮协备案。

第五章培训及考核

第二十九条国家级以上裁判员的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机构为中国篮协裁委会下设的培训考核组。

第三十条培训考核组负责拟定裁判员培训在纲,编写培训教材。根据各地方体委(篮协)的需要,派出裁判讲师赴各地主持各类裁判员培训班。

第三十一条中国篮协裁委会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定期、不定期举办不同类型的裁判员(包括裁判长、技术代表等)培训班。培训班分类为高级班、中级班及各类专项班;

一、高级班,参加人员:国际级、国家A级及重点培养的国家级裁判中;

二、中级班,参加人员:国家级及重点培养的一级裁判员;

三、女子班,参加人员:女子国际级、国家级和重点培养的一级裁判员;

四、晋升班,参加人员:推荐报考国际级的国家A级裁判员;推荐报考国家级的一级裁判员。

五、技术代表班,参加人员:退休国际级、退休国家A级裁判员。

第三十二条培训内容一、英语;

二、职业道德教育;

三、篮球规则、裁判法;

四、中国篮协最新发布的规定、条例;

五、国内对规则及裁判法的统一认识;

六、国际篮联最新规则及对部分条款的最新解释;

七、体能测验第三十三条考核及使用一、中国篮协裁委会每年组织一至二次高级裁判员(国际级、国家A级)的英语及理论测试。考试合格的国际级、国家A级裁判员,有资格参加由中国篮协举办的国内高水平篮球比赛的裁判任务。理论考试(英语、理论)名次及综合排名列前五位的国家A级裁判员,且符合国际级裁判员报考条件的,有资格参加国际级裁判员候选人资格考试;结合临场水平,经综合评定名次排列后5位的国家A级裁判员降至国家级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理论、英语、体能其中一项考试不及格的,将取消年度国内高水平比赛及境外国际篮联正式比赛执裁资格。

二、除各类培训班进行考核外,中国篮协裁委会将不定期进行专项业务能力的抽查(英语、理论、体能);对考核合格的国家级裁判员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及赛区表现及业务能力,结合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推荐,名次排列前5位的将自动晋升到国家A级裁判员。

第三十四条中国篮协举办的全国正式比赛,裁判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赛区向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报到。技术代表和裁判长将对裁判员进行身体素质测验;不及格者安排一次补测,补测不及格者不予安排临场裁判工作,差旅费自理。在赛区期间,每天要集中进行业务学习,理论学习、临场准备会、小结会、基本功训练、专题讨论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中国篮协将有计划地邀请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成员来华讲课,举办高级班或晋升班。被派遣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的裁判员回国后,须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中国篮协,并在裁判培训班上安排作专题报告。

第三十六条各地方体委(篮协)应根据各自的裁判员发展规划和具体情况,拟定对所属裁判员培训计划及考核办法。

第六章裁判员晋升

第三十七条国际级裁判员的晋升考核一、由中国篮协裁委会推荐,并征得有关省区市体委(篮协)的同意,以中国篮协名义向国际篮联推荐和申请,参加国际篮联组织的考试。经国际篮联考核批准后,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公布,发给证书、证章、胸徽。

二、报考条件(一)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规定的优秀国家A级裁判员,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成熟、稳定的裁判业务水平。

(二)年龄在三十八周岁以下(以临考时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形体、仪表、气质较好。

(三)应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能运用英语独立执行临场工作;在中国篮协组织的英语考试中成绩合格。

(四)有较好的篮球技能和一写的技战术理论。

第三十八条国家级裁判员的晋升考核一、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工作单位和当地体委(篮协)签署意见,送省区市体委(篮协),总政宣传部,行业体协,直属体院竞赛部门审核并报中国篮协。

二、经中国篮协裁委会审查合格后,下发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合格者发给证书、胸徽。

三、中国篮协裁委会根据情况,每两年安排一至二次考试。

四、报考条件(一)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业务水平;

(二)晋升已达二年的优秀一级裁判员;

(三)男子年龄在三十六周岁以下,女子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以临考时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参加全国正式比赛的临场裁判工作达二次以上。

(五)形体、仪表、气质良好。

(六)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下有培养前途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考试科目(一)临场执裁;

(二)篮球竞赛的有关法规、规则、裁判法、篮球技战术理论;

(三)篮球技术、战术实践;

(四)英语;

(五)体能测验;

1.国际篮联20米渐进折返跑2.男子3000米,女子1500米。标准附后。

六、国家级裁判员晋升考核的审批原则是各项考试均需达到规定的及格标准,以临场考试为主,结合其它报考条件及平时表现综合评定。

第七章退休及荣誉裁判员的审批

第三十九条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执裁的退体年龄为五十周岁,在该年度注册期内到龄的裁判员即宣布退休,原则上不再安排执裁工作。

第四十条中国篮协裁委会根据退休裁判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平时表现,向中国篮协推荐可担任技术代表的人员名单,经中国篮协核准后,安排担任赛区技术代表工作。

第四十一条荣誉裁判员一、申报条件(一)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规定的优秀国际级、国家级(国家A级)或有特殊贡献的一级裁判员,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二)年龄在五十岁以上,获得篮球等级称号时间在十五年以上;

(三)一贯积极努力从事篮球裁判工作,在裁判工作中未受过任何处分,并为篮球事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程序(一)具备申报条件的裁判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体委(篮协)签署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总政宣传部和具备一级篮球裁判员审批权的行业体协和各直属体院审核后报中国篮协。

(二)经中国篮协审核同意后,由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篮联批准公布,授予荣誉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在每年裁判员注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总政宣传部申报2名符合条件的荣誉裁判员。有一级篮球裁判员审批权的行业体协和各直属体院,限申报1名符合条件的荣誉裁判员。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国际级、国家级(国家A级)裁判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比赛裁判工作。各省区市体委(篮协)裁委会应对其所管理的裁判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或向中国篮协裁委会推荐参加高级别的晋升考试或重点使用。

第四十三条对无故不参加基层裁判工作或表现不好的国际级、国家级(A级)裁判员,所属地方体委(篮协)可给予批评、警告或呈报中国篮协裁委会给予进一步处罚。

第四十四条各赛区根据《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办法和要求》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的评选条件和要求,评选出1-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

第四十五条每年底,中国篮协裁委会公布荣誉篮球裁判员名单、获赛区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名单、国家A级裁判员名单。

第四十六条中国篮协裁委会对违反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有关规定的技术代表、裁判员的行为核实后,视情节轻重,报中国篮协纪律委员会予以处罚。处罚按《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篮球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附表、1、《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注册登记表》2、《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体能测试测验标准》3、《中国篮球协会荣誉裁判员申请审批表》4、《中国篮球协会申请等级裁判员审批表》5、《全国篮球竞赛赛区工作裁判长鉴定表》6、《全国篮球竞赛(主客场)裁判员工作报告表》7、《全国篮球竞赛裁判员工作报告表》8、《全国篮球竞赛比赛监督工作报告表》

(征求意见稿)

(中国篮球协会于2005 年 月 日发布)

第一条 为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中国篮球协会及其会员、各级篮球联赛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商业资源,促进中国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篮协特指中国篮球协会及其授权单位。

第三条 联赛指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联赛)、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WCBA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如有必要也包括其他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各级篮球联赛。

第四条 球队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篮球运动队 。

第五条 运动员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球队的球员。

第六条 运动员个性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显示其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事件及其他可辨认的个性特征。

第七条 运动员球员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以任何形式涉及或展示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之间关系或联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事件及其他可辨认的特征,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参加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的任何活动及中国篮协组织的其他活动的个人形象或特征、运动员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球队统一装备的个人形象,以及运动员以中国篮协、联赛、球队运动员名义和(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其他个人形象或特征。

第八条 运动员集体特征指同时显现或使用的三名(含)以上运动员的姓名、昵称、签名以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有关的形象等其他可辨认的集体特征,包括由运动员单个形象组合而成的群体形象,但该组合不得特别突出其中一人特征。

第九条 个人赞助协议指运动员个人与他方签署的授权他方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并收取使用费和(或)赞助物品的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 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指正在中国国家篮球队集训的球员。如在非集训期间,则指在最近的上一个集训期内入选国家队和/或国家集训队的球员。

第十一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的使用权仅限于中国篮协或联赛各类公共关系及市场开拓活动。在征得运动员书面同意并向运动员支付合理费用的情况下,中国篮协方可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

第十三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集体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关、宣传、推广、市场开拓、包装、销售等。

第十四条 中国篮协授权球队享有其所属运动员集体特征的使用权,但使用范围仅限于球队的各类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不得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并且在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中不得出现与联赛赞助商相竞争的品牌的名称、标志、广告或其他表现形式。球队冠名赞助商须向中国篮协申报,在获批准后可将该球队运动员集体特征用于产品的推广、销售、包装等。

第十五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联赛比赛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或其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拍摄、录制或制作运动员球员特征或运动员集体特征,运动员应真诚予以配合。由此而产生的照片、、录像及印刷品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为中国篮协独家所有。

第十六条 球队和运动员须参加中国篮协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每年不超过8场)和由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出席的赞助商推广活动(每年不超过6次),并有义务无偿参加中国篮协和联赛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在履行本条要求外,还须另行履行国家队的相关商业比赛和推广活动义务。

第十七条 除遵守本办法第十六条外,运动员还须参加球队合理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或活动,并有义务无偿参加球队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与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相冲突。

第十八条 中国篮协在开发销售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的特许球服及装备的同时,有权销售某个运动员所穿着的含运动员姓名、号码等标识的联赛队服等装备的原版复制品。

第十九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自行开发销售或授权他人开发销售含带运动员球员特征的杯子、徽章、海报、球星卡、邮票、电话卡、三角旗、玩偶、贴纸等联赛和球队标志产品,并在相关产品上显示赞助商标识。但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国篮协应在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标志产品上的同时,将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商的标识从标志产品上移除(球星卡生产商的标识除外):

(一)运动员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签有许可某特定产品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的赞助协议。

(二)该协议截至本办法发布之日仍然合法有效(仅限于该原协议,而不包括其后续协议)。

(三)运动员个人赞助产品与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产品相冲突。

(四)运动员已经按照本办法按时并完整地向中国篮协提交真实、准确的有关个人赞助协议。

第二十条 中国篮协有权为中国篮协和(或)联赛设立的奖项签署赞助协议。运动员须接受中国篮协和(或)联赛所颁发的奖项,并出席相关颁奖活动,无论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是否直接或间接禁止其参与相关颁奖活动。中国篮协和(或)联赛奖项赞助商可以适当方式(如祝贺广告等)宣传运动员获得该奖项或被提名的事实,并可在其宣传推广中合理使用运动员作为获奖运动员或被提名运动员的比赛和受奖形象。

第二十一条 中国篮协赞助商或授权人不得在鞋类产品中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二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和运动员球员特征时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球队在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时也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

第二十三条 运动员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个性特征进行任何商业赞助推广活动时,不得侵犯中国篮协及联赛、球队商业权利和知识产权,包括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及中国篮协、联赛、球队的名义、名称、标志、颜色、比赛场馆、比赛训练设施、比赛球服等。

第二十四条 运动员不得从事有损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形象,或与运动员身份、行业特征不相称的广告宣传活动,尤其不得从事与烟草、烈酒产品有关的广告宣传。

第二十五条 运动员的个人赞助协议须通过中国篮协注册经纪人经办,并报经其所在球队批准后方可签署。国家队现役运动员还须在此基础上另报中国篮协批准方可签署。

第二十六条 运动员应在本办法发布后进行第一次注册时,作为注册文件的附件,向中国篮协申报其已签署的全部个人赞助协议的完整文本,并同时注明经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手机、传真、地址、邮编、电子邮箱。中国篮协有责任对运动员提交的个人赞助协议严格保密。运动员在注册期内新签署个人赞助协议(包括新签署的和续签的协议)的,应于签署后十日内向中国篮协申报备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篮协相关规定、办法的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中国篮协有权不承认其中某些条款或整个协议的效力,并要求运动员修改或取消协议。对于未及时申报个人赞助协议或弄虚作假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不承认其个人赞助协议的效力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由于以上原因使运动员无法履行个人赞助协议而造成的损失或法律纠纷,将由运动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运动员参加比赛、训练和出席新闻发布会,应按规定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提供的全套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比赛服、训练服、热身服、运动外套、运动鞋、护腕、包等配件),并不得擅自改变或覆盖服装或装备上的任何名称、标志、图样的任何部分。运动员拟按个人赞助协议要求穿着指定品牌运动鞋时须符合中国篮协和联赛的统一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运动员服从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关于运动员的各项有关规定和办法,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除遵守本办法外,还须另行遵守国家队有关规定和办法。 中国篮协充分尊重运动员与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有关规定和办法不相冲突的商业承诺。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警告并要求其纠正违规行为外,还将视具体情节,给予5000-20000元/次的罚款,依次累计。对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恶劣或拒不改正的,中国篮协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注册运动员资格。对于因运动员违反本办法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联赛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运动员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相矛盾或冲突之处,或本办法未提及之处 ,按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篮协。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